发布时间:2021-04-27 点击量:
一、考核目的
为高标准落实本年度学校工作任务,不断增强部门服务意识,提升部门工作能力,加强员工常态化管理,构建按劳分配、按绩奖励的机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学校建立合同关系的信息中心所有员工。
三、考核依据
以员工在被考核期间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平时业绩及领导、被服务对象的评价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四、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服务对象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工作评价,应尽可能将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
五、考核时间
每月第一周公布上月考核结果。
六、考核程序
分总结、考评、复议三步。
总结:员工本人根据自己上一个月的实际工作任务安排,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供月度个人工作总结;
考评: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完成情况,结合考评平方表给出最终考评分数;
复议:由学校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核复议完成。
七、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八、考核注意事项
考核期间本岗位工作之外的业绩成绩均不在考虑之内;考核者应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明确该职责应该达到的工作标准。
九、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完成后,考核者应将考核结果通知到员工本人。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部门分管校领导提出申诉,进行复议,复议决定的结果即为最后核定的考核结果。
十、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奖惩和年终考核的依据。按《考核评分标准》,按每月扣分的多少排序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最后纳入年终考核依据。
(1)分数划分:
优秀等级:扣分<5分;
合格等级:扣分<10且>=5分;
不合格等级:扣分>=10分;
(2)考核办法:原则上每月考核为不合格者扣除年度奖金10%/次,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不再聘任原岗位工作,由人事处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最终年度考核结果按每月考核排名规则二次分配发放年终奖金。
(3)分配原则:从不合格者每月扣除金额累加总和,按50%+50%分配给优秀与合格人员。
十一、绩效改进计划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较差的地方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予以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十二、实施时间
2021年4月开始实施。
附件: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评分标准(试行).docx
信息中心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