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8 点击量: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用户使用行为,保障用户权益,根据《湖南湖南信息学院校园网络与安全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
第三条 用户须按照校园网络实名制规定及信息系统授权规范使用网络及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网上行为负责。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第五条 用户上网须申请和办理校园网账号。外来访客需由访客邀请部门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并负责管理。
第六条 用户负责个人终端设备的管理,必须启用有效的信息安全工具和安全策略,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第七条 用户不得盗用他人帐号,滥用IP地址或其他网络资源。
第八条 用户接入校园网,须按照规范配置和使用个人终端设备,对无线接入设备设置密码防护。
第九条 用户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他人或部门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功能及信息进行增加、删除或修改。
第十条 用户不得传播网络或信息系统的漏洞信息,不得对计算机或信息系统进行攻击。
第十一条 用户发现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漏洞以及针对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依法配合检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未按规定及时修补安全漏洞和启用信息安全防护的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校园网访问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